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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首届“河北省兽医科技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3 15:32:54 来源: 作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畜牧兽医学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省学会相关单位会员: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战略”,这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大布局、大逻辑,兽医工作是重要组成部分,要融入其中,找准位置、发挥作用。

    兽医工作者是人类、动物、自然环境的保护者。兽医工作不仅关系着动物及其产品安全,更关系着人类健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8月份,非洲猪瘟疫情在个别省份相继爆发,自那时起,在我省每一条毗邻疫情省份横亘交织的省境公路上、在每一条纵横交错的县境道路上,都有兽医人员夜以继日忙碌的身影,广大兽医人员坚持战斗在非洲猪瘟防控第一线,众志成城,同心协力,全力保障我省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肉品供给和社会稳定,他/她们的事迹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发扬和传承。

    动物疫病防控关键在基层,基层兽医作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最后一公里”,对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挥着重要作用。鉴于此,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联合河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首届“河北省兽医科技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通知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规定和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主办单位: 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

               河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承办单位: 北牧出版有限公司

    二、荣誉称号及评选对象

    (一)河北省大美兽医。评选对象为县、乡级从事兽医科技普及推广的农牧系统优秀干部和技术人员;畜牧养殖、饲料、兽药等企业从事诊断服务工作的杰出一线兽医人员。

    (二)河北省非洲猪瘟防控先锋(个人)评选对象为近期在非洲猪瘟防疫阻击战过程中,各市农牧系统内,涌现出具有高尚品质和崇高精神,不畏风险,勇挑重担,尽职尽责,忘我工作的先进人物代表。

    (三)河北省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操作能手。评选对象为在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熟练掌握和运用各项操作技能的兽医人员。

    (四)河北省兽医技能标兵。评选对象为近几年在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兽医人员。

    (五)河北省动物疫病净化先锋单位。评选对象为在重点动物疫病综合控制与净化工作上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的规模化养殖场。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四个意识。

    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为“科技兴牧”提供技术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我省兽医事业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业绩突出,群众威信较高。

    学风正派、求实创新、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团结协作、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在本职岗位上为本地区兽医事业的经济繁荣、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

    (二)业务资格条件

    1、在工作上有发明、创造,技术上有重大改进,近3年内获得过市(厅、局)级以上奖项或在省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的优先考虑。

    2、在乡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推广新技术、新成果,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对周边地区或系统内的新技术推广起较大促进作用。

    3、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尽职尽责,成绩突出,受到市级以上工作部门表彰。

    4、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钻研业务,与时俱进,工作有思路、有办法,创造性完成本职工作,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两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5、推广两项以上新技术、新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对本县、本系统的新技术推广起较大示范带动作用的。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选“河北省大美兽医”光荣称号、“河北省兽医技能标兵”及“河北省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操作能手”。

    在“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和“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评估认证的过程中开展特定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规模养殖场可申报评选“河北省动物疫病净化先锋单位”。

    四、评选名额

    (一)“河北省大美兽医”称号,评选名额100人。(以前期申报情况为基础,按通知要求完善资料后重新进行申报)

    (二)“河北省非洲猪瘟防控先锋(个人)”称号,评选名额为100人(其中监督系统50人,疫控系统50人),每市名额不超过12人。

    (三)“河北省动物疫病防控实验室操作能手”称号,评选名额限定为30人,每市名额不超过4人。

    (四)“河北省兽医技能标兵”称号,评选名额限定为50人(其中监督系统25人,疫控系统25人)。

    (五)“河北省动物疫病净化先锋单位”称号,评选名额限定为7家单位。

    五、评选组织

    成立由主管部门、支撑单位、省畜牧兽医学会等有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畜牧兽医学会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各分会、各市学会、各单位会员、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做好报名推荐及初审工作。

    六、推荐程序

    (一)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的评选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必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初审同意。

    (二)省学会相关会员单位人员申报,需经所在单位推荐审核后,再将材料报送至省学会秘书处。

    (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候选人的材料进一步审核后报评委会,由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确定获奖人员。

    (四)评委会秘书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七、时间安排

    (一)通知动员阶段。2018年11月30日前下发通知,各单位发动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参与评选。

    (二)报名初评阶段。参评人员填报“河北省兽医科技贡献奖呈报表”(见附件),准备有关佐证材料。由各市学会、各分会、各单位会员、各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初审,初评合格者报省学会秘书处。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20日。材料要求: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其中优秀事迹简要(表三)要求800字左右,语言通顺,文学修饰强烈,不要过于平淡。(另提供:电子版大头像照片一张,电子版工作现场照片不低于3张,照片大小在3M以上)。

    (三)省级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学会秘书处)对各单位上报候选人进行审核,整理汇总后报评委会,评委会进行评审确定入选人员。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四)公示阶段。2019年1月1日-7日,入选人员在学会网站等有关媒体公示一周,公示期内无异议者即为正式当选。由省学会在有关媒体进行公布。

    (五)制证阶段。2019年1月8日-14日,省学会为当选人员和单位制作证书及牌匾。

    (六)画册制作阶段。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一稿设计,2019年1月10日前印刷成册。

    (七)颁奖表彰阶段。2019年1月中下旬举行颁奖表彰仪式(标准化动物诊疗机构同时表彰),为入选人员和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

    八、其他事项

    (一)其他奖励办法:获奖人员先进事迹,将择优在所属媒体上报道或接受采访。突出事迹将推荐到国家级媒体;本次所获奖项可作为向国家和更高省级奖项推荐的重要依据。

    (二)若发现获奖者谎报业绩、编造事迹、骗取奖励的,将撤销已授予的称号,追回颁发的证书,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三)本办法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

    联系人:田丽娜17798015056   郝丹13613311921    

    电子邮箱:hbxmsyxh@sina.com

    省疫控中心联系人:陶茂晖13503381862

    电子邮箱:fkyjk2010@163.com

    省动监所联系人:李海涛13315986306

    电子邮箱:hbzljgk@163.com

 

附件:河北省兽医科技贡献奖呈报表.doc

 

 

河北省畜牧兽医学会

2018年11月28日

 

河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8年11月28日                2018年11月28日